會議通報近期醫調案件,討論醫患糾紛中醫院、醫調委和人保公司三方存在的問題,以及需要解決的問題,達到了較好的效果,同時討論了提請市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討論和解決的若干問題。
最后佘敦宇科長強調,市醫療調解委員會近期工作成績顯著,讓政府、醫院和患者三方滿意,得到了社會的認可。緊接著從三個方面剖析目前存在的問題,一是在調解中存在亂開價、滿足調解成功率、倉促調解結案現像。因為每一起醫療案件有其特殊性,不能與其它案例進行對照,每一起糾紛應在受理后,與衛生、醫院、醫調委和保險公司四方協調溝通案件,形成個案調解,依據其專業知識和解決問題能力進行調解,增加調解的專業性和說服性,引入專家評估機制,不能“和稀泥”,否則今后的調解路可能越走越窄,一案一評形成空話。二是人民保險沒有發揮其作用。目前人保公司僅起到第三方轉帳支付的功能,沒有起到積極的參與案例討論,緩解醫調委和醫院的壓力,近年來,隨著醫療衛生事業的壯大,看病人數的增多,醫療事故賠償糾紛呈高發趨勢,醫患糾紛不斷上升,而賠償金額也不斷增加,目前城區只有市人醫和中心醫院二家大綜合三甲醫院,如何解決保費年年漲和統籌的問題,提出全市醫療責任險一盤棋的試行布局,同時建議保險公司開通意外和財產險種,進一步把醫療責任險引入保險機制工作做好。三是醫調委、醫療機構和人民保險公司三方應加大溝通協調。醫患糾紛表面上是診療結果與患方期待落差大造成的,但深層次原因是社會矛盾堆積過多造成的,醫鬧事件的發生,影響到社會秩序、診療秩序,最終損害的還是百姓的正當權益。醫調委、醫療機構和人民保險公司三方之間缺少溝通,醫調委的調解得不到保險公司的認可,保險公司不愿意足額支付賠償金,從而導致了醫院不愿意參與醫療責任險的惡性循還,導致三方關系緊張,不能相互理解尊重,建議三方應多些換位思考的理解與尊重,三方多站在對方的角度看問題,良性、理性、和諧的醫患關系需要每一個人的努力。